金融界6月10日消息,ST摩登公告,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东莞市长久创业投资行(有限合伙)诉ST摩登以及林永飞、翁武强、刘文焱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。原告东莞长久与公司2015年签订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》及相关补充协议,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500万股,认购总价款为人民币7625万元,因各被告违法行为导致投资损失提起诉讼。一审驳回了原告东莞长久的全部诉讼请求。二审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二审案件受理费22.61万元,由上诉人东莞市长久创业投资行负担。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,并及时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AI电报
作者:公告君